2021年3月30日,中國民用航空局(CACC)發布了中國發布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(2021版),以取代其2019年版本。該目錄于2015年首次發布,并且每兩年更新一次。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》第一百零一條“危險品品名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并公布”的規定,在以往發布的《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》基礎上,按照國際民航組織的相關文件要求,中國民用航空局制定了《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》(2021版),現予公布。
該目錄納入了3477件航空運輸中的常見危險品,根據航空安全要求可將其進一步分為3類:
第一類危險品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,允許航空運輸。這些危險貨物在《目錄》中共有3194件,是按聯合國序列號或ID號分類(UN/ID)的。
第二類危險品在一般情況下禁止航空運輸,但符合要求的,可以航空運輸。這類危險品有兩種,沒有聯合國編號。
第三類危險品在任何情況下均禁止空運,這類危險品共有281種,因為它們沒有被分配聯合國編號,所以均按英文名稱的字母順序排列。
本《目錄》發布后,中國民用航空局可以按照實際工作需要,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相關文件,對《目錄》做必要的修訂。
中國發布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(2021版)詳情可點擊查看附件中國發布航空運輸危險品目錄(2021版)